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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在美专利诉讼引发“案中案”:小米北美高管被指作“伪证“

发布时间:2019-03-01 09:01:16 所属栏目:教程 来源:金融界
导读:“过去一年,小米在海外市场发展迅速,目前,印度市场第一、印尼第二,去年死磕欧洲之后,已经排名第四,今年,小米的海外工作重点是一定要拿下欧洲,美国可以先放一放。”2月20日,在小米9发布会后,小米创始人雷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对外透露了小米对海

这是根据美国专利法35 U.S.C.§§1等的诉讼。投诉书指控小米公司侵犯Daretech拥有的美国四项专利,美国专利号为9037128、9055144、9503627 和9571716的四项专利分别在2105年5月19日到2017年2月14日之间被授予专利权。

小米在美专利诉讼引发“案中案”:小米北美高管被指作“伪证“

(图)

据了解,这四项专利的背后有中国人的影子,二位发明人分别是中国上海的Jinrong Yang(杨金荣)以及美国马里兰州的Ramzi Khalil Maalouf。根据Dareltech提交给法院的文件,Dareltech是注册在美国特拉华州的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美国OONO机构的中国代理公司深圳米界智能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界”)于小米发布滑盖手机新品的次日在其官网上发布公开信,指出小米的全面屏专利为抄袭,呼吁雷军“尊重知识产权”。《国际金融报》记者查询发现,美国OONO机构发端于美国马里兰州,由上述专利权所有者之一的Ramzi Khalil Maalouf等人共同创建。因此,Dareltech和美国OONO机构之间或有着密切的关系。

对于这两者之间的关联,米界CEO汪涛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两者应该有共同利益,但米界只是美国OONO机构的中国代理,因此对于两者的具体关系并不清楚。

谈及是否知情“小米侵犯四项专利权”诉讼案的进展,汪涛直言并不了解,但他称:“美国的法律进展网上都是公开的”。

记者也注意到,美国OONO机构的新浪微博名称目前已变成“Dareltech知识产权”。 “Dareltech知识产权”曾发微博称,公司起诉小米、大疆以及美国知名零售公司B&H自拍杆专利侵权,根据日程,大疆必须在2月22日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出专利无效,否则Dareltech自动获胜,美国法院将于5月8日召开和解会议。目前Dareltech已经和美国知名零售公司B&H和解,2月8日起诉小米的庭前会议已经召开,4月12日将在美国法院举行听证会。

此前,很多媒体认为Dareltech是一家专利运营机构,但根据第一财经英文版报道,Dareltech在法院文件中曾表示,自己并非专利运营机构,“无论是Darltech还是发明人,都从未试图提起诉讼或以其他方式强制执行从外部第三方购买的专利。在这种情况下,Darltech寻求实施的专利发明是Darltech的个人发明家杨金荣和Ramzi Khalil Maalouf的成果。”

Dareltech提交法院的专利侵权投诉书显示,2018年8月27日,公司已经给小米发去了一封律师信,告知该公司拥有自拍杆的专利权,小米的产品有侵权行为。2018年9月12日,小米表示已经收到来信,但其断言,小米不必获得Dareltech的授权而从事该业务。

Dareltech对法院提出9项请求,其中包括小米侵权(B);小米故意侵权(C);发出一项永久命令,制止小米以及参与侵权的董事,代理人,雇员,雇员和律师继续侵犯专利权(D);合理侵权专利费的三倍(E)。

《国际金融报》记者发现,对于该专利诉讼,作为港股上市公司的小米并未发布过任何公告,也无相关正式声明。

但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该美国公司聘请律师来头不小,肯定是有备而来。

据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披露的资料,代理Dareltech起诉的律师事务所是Pierce Bainbridge Beck Price &Hecht LLP。据介绍,其管理合伙人John M. Pierce以及代理此案的律师David L. Hecht当年都是美国昆毅诉讼律师事务(Quinn Emanuel Urquhart &Sullivan)的律师,亲身参与了苹果和三星专利诉讼的“世纪之战”。而David L.Hecht自2015年以来一直是纽约超级律师和新星,自称为“穿西装的角斗士”,曾为雷神、华为和联发科代理专利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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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军美国或受影响

那么,在美国诉讼案件中,但凡涉及到做伪证,将会产生何种后果?

“在美国,伪证罪有轻重之分,但涉及到刑事往往是重罪。以美国德克萨斯州的法律为例,德克萨斯州刑法下有两类伪证罪:第一种是宣誓后的一般虚假陈述或者是没有经过宣誓程序的声明,其被看成是A级轻罪。A级轻罪的处罚最高是4000美元罚款及/或一年监禁;第二种是严重伪证罪,其指正式审判程序(包括刑事案件审判程序)中所做的重大虚假陈述。严重伪证罪是三级重罪,罪犯可能受到2至10年的监禁以及高达10000美元的处罚。”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

国际诉讼律师郝俊波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认为,目前看到的只是公开消息,还无法判断该证人是否作了伪证,但小米若只有这一个证人的证言作为证据,且最终被认为是伪证的话,这就意味着小米唯一的证据不存在了,那么小米就很有可能败诉。

在韩骁看来,在此案中,一旦该小米工作人员的“伪证罪”成立,那么他不但要承担严厉的刑事责任,其所提供的证言及其它证据将被认定无效,且小米一方的诉讼成本将会大大增加,对最终的诉讼结果也会产生消极的不利影响。如果小米一方不能提出其他有力的证据证明其没有在美国销售侵权产品,将承担败诉风险。

于小米而言,进军美国市场一直在计划之中,而美国市场也是小米上市时所讲的故事中,外界最为关注的一个话题。

早前,《华尔街日报》曾报道称,在即将启动首次公开招股(IPO)之际,小米可能最快在2018年底或2019年初登陆美国智能手机市场。

不过,受限于各方面原因,小米当时在美国的业务状况是,美国官网上只有移动电源、摄像头等寥寥十来款周边产品介绍,并无任何小米智能手机和电视的信息。此外,在这些周边产品中,仅八款产品可以跳转至美国亚马逊平台的官方店销售。也就是说,小米美国官网只作展示和链接用,并没有商城功能。

而此次诉讼中所涉的小米自拍杆目前在小米美国官网上并无产品展示和链接,即便在美国亚马逊平台上也要靠搜索才可以找到该产品,这其中,除了小米官方,也有第三方卖家。

“这显然是一个不利的消息。尽管小米已经在香港上市,并没有像在美国上市的企业影响那么大,但多少对它还是会有影响。个人觉得小米既然对国际市场有兴趣,就不会无视美国法院的这个诉讼。”郝俊波曾指出。

(编辑:温州站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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