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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明星隐私倒卖产业链

发布时间:2019-02-27 10:02:48 所属栏目:教程 来源:娱乐资本论
导读:2月15日,德云社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旗下多位艺人的住址、行程等信息多次被泄露、传播、售卖。17日凌晨,电影《流浪地球》主演之一屈楚萧通过微博小号连发两篇长文直“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贾虹律师看来,明星的信息有比较大的需求和一定的商业价值,因此催生了明星信息售卖产业链的出现。有的“黄牛”反侦察能力强,觉得可以幸免;有的法律意识薄弱,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构成违法犯罪。加上此类事件维权成本高、举证难,都助长了售卖产业的发展。

揭秘明星隐私倒卖产业链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网络安全法》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贾虹律师介绍,如果获取明星信息的来源或途径非法,或售卖或提供的方式非法,都是违法违规,并达到一定数量或金额时还会构成犯罪。这说明不仅是黄牛需要承担责任,对于粉丝来讲,购买明星信息,也属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时将受到刑事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提供前述信息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或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等情况,均属于“情节严重”范畴。

按照从事信息售卖一年,每个月至少1000元收益计算,小娱此次联系到的黄牛褚蝶、厉行售卖信息所得超过5000元,已经属于“情节严重”。

2月15日德云社发布的维权声明,给信息买卖双方的自我沉浸敲了一次钟。厉行坦称不敢在朋友圈中发布德云社信息,但如果有人要求买,他还是会卖。

揭秘明星隐私倒卖产业链

贾虹律师认为,德云社的声明提醒公众关注明星个人信息的泄露和售卖问题,对相关主体起到一定程度的威慑或警告的作用,但对信息售卖的打击更多的还是要靠掌握信息的单位加强内控、优化管理和主管机关、执法机构严格追责。

在整个明星信息买卖链条中,窃取者有之,传播者有之,购买者有之,旁观者有之,暗潮涌动,冲击的不仅仅是明星这一特殊群体的权益,更是磨灭着我们对公民信息权益的珍视和捍卫。

当人们心照不宣地默许明星信息买卖的存在甚至壮大,不禁问一句,明星如此,普通人何如?明星的信息可以40元、30元地卖出,那我们的信息是会卖得更贵,还是更便宜?会不会是20元、10元,甚至1元、5毛就能轻而易举地买到?

没有人是一座孤岛,明星隐私贩卖的背后,或许还有很多东西值得我们去思考。

(编辑:温州站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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