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再次冲刺IPO:一波三折上市路,这次能否成功?
屡次上市计划流产之后,拉卡拉再一次对资本市场发起冲击。 3月12日晚间,第三方支付公司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拉卡拉”)在证监会网站披露了更新的招股书。 卡拉卡前身是2005年时由有道创投、孙陶然、雷军共同出资创立的乾坤时代,招股书显示,目前公司股东中除了联想控股为第一大股东外,还有太平人寿、大地财险、民航创投等机构。但公司目前无实际控制人。 根据招股说明书,卡拉卡近两年业绩增长迅速。2018年拉卡拉营业收入达到56.79亿元,净利润6.06亿元。相较于前两年有较大的增长,2017年公司营业收入27.85亿元,净利润4.64亿元;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约25.60亿元,净利润3.26亿元。 另外,拉卡拉也保持着较好的现金流。根据招股书显示,2016-2018年,拉卡拉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分别为2.24亿元、5.54亿元和6.22亿元,近两年来与净利润的比率均保持在100%以上。 此外,招股书显示,收单业务已成为其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2018年度,收单业务的营业收入占比已达89.29%。 拉卡拉股权结构 收单业务占营收近九成 从营收构成看,拉卡拉收入分为收单业务、个人支付业务、增值金融业务以及积分购业务。其中,主要收入来源是收单业务。 所谓收单业务,是指收单机构与特约商户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在特约商户按约定受理银行卡并与持卡人达成交易后,为特约商户提供交易资金结算服务。收单机构通过向商户收取手续费获得收益。 在这份招股书中,拉卡拉表示其POS机具及扫码受理产品累计覆盖商户超过1900万家,签约商户主要包括商超、便利店等行业、遍布全国三十余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收单业务营收占比近九成。 收单业务占营业收入最大比重 因此,从营收结构来看,拉卡拉过于依赖收单业务太过单一,这也并非一件好事,说明未来想象空间有限,对估值有影响。 相对而言,个人支付业务有所下滑。据招股书显示:“2014年开始,以支付宝、微信为代表的新兴移动APP支付方式改变了用户遗忘实现支付的接入方式,传统的支付介质被新型支付方式所替代,受此影响,2015年以来,发行人个人支付业务收入有一定程度的下滑。” 在此背景之下,拉卡拉开始发展代收付业务,其中代收交易主主要应用场景包括分期还贷、保险扣款、集团资金归集、公共事业扣款、学校收费等等;代付业务主要场景包括代付工资、贷款资金发放等。 值得注意的是,监管政策是拉卡拉业务尤其是收单业务的重要风险点。2018年12月至今,针对收单业务,拉卡拉已经接连受到两次行政处罚,共罚款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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