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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量劳动正在剥夺妇女权益

发布时间:2019-03-09 03:29:57 所属栏目:教程 来源:虎嗅APP
导读:3月8日来临,祝各位劳动妇女节日快乐。 国际劳动妇女节的来历和意义,在“女生节”“女神节”“女王节”过犹不及的恶心营销中,太多有识之士已经站出来科普:在过去的抗争中,这一节日庆祝的是妇女们反抗压迫的壮举——她们曾经被迫忍受漫长的工时、低廉的

法律要求加班要支付额外报酬,也常有人提出“其实996就是把加班费算进去”了,但仔细阅读法条可知加班也是有时限的:“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上限每日不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超过36小时。即是说,再多的加班费也有不能突破的法网。

在这种解释下“996”是显然不合法的,那么有没有其他的“规则”来套?计件工作对多数人是显然不适用的,还有从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延伸出的另一种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

但是,关于不定时工作制,参见《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国家也有很详细的规定。一方面不定时工作制主要用于高管和少数特殊职位,一方面根据劳动法三十九条要求是必须经劳动部门批准的,很多普通职工显然也享受不了这个待遇。

至于其它的一些文字游戏,比如说“早九点到晚九点也可以只工作8小时”,也逃不开法律本身的限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

也就是说,如果早九点到晚九点只工作8小时,公司务必要在员工手册里写下诸如“每天工作时间为9点到12点,14点到17点,19点到21点”这样的奇葩工时规定——不妨去翻翻自家员工手册,是否这么逗逼?

如果您的长期大量加班既不满足不定时工作制,也没有搞笑的员工手册支撑,那么您可以断定自己的单位确实存在违法现象,举报后会被勒令整改,并遭受罚款哟。当然,违法加班的受害者不独女性,而适用于所有职工。

但需要指出的是——在这样的困境中,女性受害最深。

越是狼性的企业性别歧视就越厉害

在法律中,国家没有设置歧视性内容,而是特别禁止了歧视。但为什么就像“不让加班还得加班”一样,法律中理想的平等未能实现?

解决表面问题,关键在于缓和内在问题。法律上喊“禁止歧视”就是一句话的事儿,有没有效果大家都看见了。不管规定再细,女性的客观难处、企业的客观难处、国家的客观难处都仍然存在:女性生育、抚养婴孩需要时间,仰赖企业落实福利;企业落实福利需要钱,仰赖国家支援;国家为减少将来财政压力又务必鼓励生育,而鼓励生育又会将女性推进就业歧视火坑。

乍一看,这简直成了没解的连环套,要解决其中一方的问题,就务必要其他方压力增大。这也正是许多年来我们处理不好职场性别歧视的重要原因:总是牺牲一方牺牲去补贴另一方,总会招致反弹。

至于有些人的“比烂”思路,宣扬“强制男性产假”等,则更是加剧了所有人的压力,最后倒是可能求来平等,但“大家一起变差”的平等也值得要么?更何况,早有许多网友指出,一些男性为了逃避家务和养育婴孩的职责,对产假“避之唯恐不及”。既然如此,“强制产假”和“强制消除歧视”乃至“强制不加班”相比,在现实中又能有多大区别?

其实也没那么绝望,至少改革思路是明确的:牺牲一方补贴一方会变成连环套的话,如果牺牲一方能补贴多方,情势就会逐渐好转。简而言之,能否有一些政策,能够同时减少女性和企业的压力呢?还是有的。

《女子自立问题》发布于1919年,至今已有一个世纪。其中的许多问题,我们仍未做好。比如文中提到女子为“独立不再受男子压迫”,应“预备够足自已生活的知识和技能”“自已预备产后的生活费”,就是在强调女性经济独立的必要性,这一点为绝大多数现代国家所奉行,无论别有用心者怎样宣扬歪理,绝不能逆流走上老路。

而该文最为建设性的意见,是提出“儿童公育”,这与今日许多专家学者的建议一致。比如梁建章博士给出的“如何鼓励生育同时不加剧不平等”的建议,就包括“扩大公共服务”“完善公共设施”“弹性办公和在家办公”等。国家出一份钱,在减轻女性生育压力的同时,能不给企业添乱,就是非常好的政策了。

而具体到每个普通人,我们能做的也有一些。一来,女性应坚持经济独立,在经济独立前慎婚、慎育;二来,男性要积极休产假,主动负担家务、养育职责;再有,所有人应该共同抵制违法加班。

怎么又绕回到加班来了?

首先,由于现阶段家庭义务方面男女的不平等,加班力度越强,女性在职场中的竞争力就越弱,这无疑会加剧职场歧视;而一个隐藏较深的逻辑,则在于越是狼性的企业性别歧视就越厉害。

其实这一点也有许多网友早已发觉:如果企业在用工时依法行事,大家平日一周40小时,一天8小时,那么假如女性员工因生育而长期休假,企业无论是愿意花钱增派临时工,还是员工一起扛每人一天干9、10个小时,总能应付过去;但每天原本就12小时拉满的企业,女性员工产假带来的冲击是难以填补的,所以这些企业会变着法地在招聘时就拒绝女性求职者。

其实正常的工作时间、合理的薪酬及福利是“3·8”“5·1”先烈们本来就在追求的东西。在工会文化缺失的今日中国,劳动者一面集体放弃对无良单位的抵抗,一面用多赚来的仨瓜俩枣投入一个又一个“消费节”当中,不仅不利于身心健康,更是在大局上影响了整个国家、民族的共同繁荣。

女性权益是女性自己的事,又绝不仅是女性自己的事。最令人厌恶的不是“女生节”“仙女节”等恶俗辞令,而是有些人“祝我身边富裕、成功、美丽、年轻的姐妹们节日快乐”的愚昧和狭隘。每一位平凡的女性劳动者,无论挣扎于绝不优雅的生活,还是身陷更为龌龊残酷之境地,都平等地享有争取权益的自由,而这才是“三·八”本身的意义所在。

行动起来。

(编辑:温州站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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